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理顺成本传导机制,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压力,稳定煤电预期,在助推其经营发展模式加快转变的同时,亦对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我国能源低碳转型具有积极的引导作用。但仍需持续观察各地因地制宜的后续容量电价执行细则及其实施效果
要点
2023年11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501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有助于稳定煤电行业预期和提高煤电机组“三改联动”积极性,但未来仍需加强煤电建设和煤电灵活性改造的全国统筹,避免出现大规模的煤电产能过剩问题。
《通知》明确了煤电容量电价的补偿标准,并分不同时间段和不同地区分别制定了回收比例,较好统筹了可操作性和实际情况,尊重了不同区域之间煤电转型进度有所差异的客观现实,综合考虑到了不同区域新能源的发展预期,同时亦有利于降低容量电价政策出台对电力市场的短期影响,确保机制平稳实施。
《通知》明确煤电容量电价由工商业用户承担,进一步理顺了成本传导机制,为2024年及以后长协电价的签订释放了信号,短期内有助于降低工商企业的煤电市场化电价水平,并或将引导其他电源参与市场化电价水平的下降,长期看将促进电力现货市场充分竞争,推进煤电的经营发展模式的转变,引导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通知》明确了考核机制,一定程度提高了煤电企业的出力意愿下限,未来或将缓解特殊时期的电网供电压力和煤电企业经营困难,同时其亦压实了各方的职责和所履行的义务,但后续仍有待关注各地以此为依据而因地制宜细化的容量电价实施细则的出台及其实施效果。
暂无相关内容
U财经
POWER你的投资
请点击右上角的【...】按钮
选择【浏览器】打开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22 优核动力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闽ICP备17028373号-2 U财经不提供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仅提供信息技术工具、技术支持和社区服务,所示信息由用户发表、系统采集和生成,不保证准确性 、及时性和完整性,不代表U财经立场,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U财经不提供证券、期货交易和即时行情服务,仅引用已公布的公开信息供用户参考,不作为交易依据。